在前面的篇幅中,我講述了我從申請勞動總裁,到一審,然而二審。一路下來,其實二審是最簡單的,本文講述二審線上開庭過程。
前情回顧
由於時間線比較長,沒有看過前面九篇內容的朋友可能不了解前面的情況,這裡我按時間線來回顧一下,讓你有一個大致的了解。之前過程的詳情可以回去看這個系列的早期文章。
- 2021 年 3 月 2 日立案開始勞動公斷
- 2021 年 5 月 21 提交證據,
- 2021 年 5 月 24 日勞動公斷爭議院開庭審理
- 2021 年 7 月 12 日領取裁決書,並得知公司不服裁決而上訴。
-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北京朝陽人民法院通知領取一審傳票。
-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北京朝陽人民法院開庭一審。
-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一審判決書面送達。(自此時間開始計算一審判決生效時間)
- 2022 年 1 月 18 日,公司寫了二審上訴狀,並郵寄出去。二審流程開始。
- 2022 年 6 月 28 二審開庭,4 天后的(7.2 號)收到二審判決書。勞動公斷全面勝利。
二審開通通知
6 月初的時候,我接到了書記員的電話,她說:經過多方溝通和協調,今天我剛把你的案子上傳到三中院了,這裡通知你一下。我由衷地說了一句“非常感謝”。這一天就是上文所說的“二審卷宗轉交耗時 5 個月”的終點。太不容易了,掛完電話我直接嘆了一口氣。
6 月 10 號的晚上,閒來沒事,我打開了“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北京”小程式。我在裡邊看到了我的二審案件了!狀態是“未結案”。此時,我內心一直掛念這個事件的“線程”終於得以釋放了。二審立上了!立上了!我的“掛念”和“操心”一方面說明我比較重視這個事情;一方面更說明我對於“推動項目進度”“達成目標”有很強的執念;一方面更說明我對 zf 缺乏信任,我總擔心他們辦事不用心,會耽誤我。
接下來的 10 天,我在休假。由於挺我的律師校友說“二審非常快,從立案到開庭,到出判決都很快”,因此,我休假期間也會留意手機來電。
在 6.13 號的時候,我收到了三中院的電話,一個非常京味兒普通話男士,通知我開庭時間,並詢問我使用的是什麼手機?--原來是線上開庭,相關軟體蘋果手機沒有,因此通知我到時候使用“北京法院雲法庭”微信小程式。
本來,通知的時間是 6 月 24 日下午(周五)。隔天,又有另外一個女士通知我修改開庭時間,我詢問為什麼要修改?她說那天法官要參加一個重要會議。於是協商將時間改到了 6 月 28 號下午。
由於擔心這個電話是公司方面的人打來干擾我的,隔日我又跟法官助理打電話確認了一下這個事情(法官助理電話,在之前有短信及郵件通知;在這裡,也推薦諸位如果碰到此類情況一定要找到對的人再次確認)。
二審開庭過程
2022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:00 點的時候,我準時打開了“北京法院雲法庭小程式”,在這裡友情提示:如果你也需要類似的線上開庭,記住兩點,一定要把手機充滿電,提前打開相關軟體,完成註冊,並開啟攝像頭麥克風授權之類的。
我剛進入了小程式幾分鐘,就出現了手機死機關機了,我不知道是為何,還好此時法官並沒進入,庭審並未開始。
然而,過了半小時,仍未見法官進入,我一方面用自己手機開著視頻,一方面借了一個手機給法官助理打電話說我等半小時了,不知道什麼情況。法官助理說:法官上一個案子還沒結束,讓我等。實際上,我等了 1 個小時,還沒開庭。後來我又打電話詢問法官助理。對方說讓我別催,我說:我不是催你,我擔心錯過開庭。法官助理說:不用擔心,你不在我們是不會開庭的,放心等,等會我電話通知你上線。
又過了半小時,法官打電話來了:xx 是吧?我是法官,你現在上線吧!我趕緊找了一個空會議室,於是馬上開始了。
首先,法官宣讀了相關紀律、庭審公開規定、詢問是否迴避啥的?這部分沒啥問題,聽清楚了就說“我聽清楚了就行”,至於“是否迴避”說不迴避就行,你人都去了還迴避啥。
然後法官很乾淨利落的說了案件從公斷到一審的過程,語速較快,很簡潔,感覺很嫻熟專業。然後就說:本案的爭議點在於公司方面認為是合法解除,當事人 xx 認為是違法解除。然後分別對公司和我進行提問,公司方面說:“與我進行了協商,有聊天記錄為證,我們協商一致了,他反悔了,公司是合法解除,願意支付經濟補償金,不願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……”
我答辯說:“公司於某日對我下發了書面的解僱通知,聊天記錄是當天的晚上。也就是說,公司是先對我下發了單方面解僱,然後才有剛才公司方面提到的所謂的協商記錄,並且協商記錄裡邊少了一些關鍵對話,我也沒有跟他們簽署任何協商一致的證明,公司是先對我下發了單方面解僱通知,他所說的協商聊天記錄是解僱之後的晚上,那個協商完全無效且無任何意義,因此我堅持對方是違法解除,需要支付我違法解除賠償金。”
很明顯,我的回答是有重點的,我重複說明“先下發的解僱,才有對方所謂的與我協商的證據”(其實當我第二次重複這個概念的時候,法官說:xx 我聽明白,你不用重複一遍)當我回答完之後,法官問:“h 公司,你公司給 xx 下發解僱通知,是提前 30 天通知還是宣布當日解除?”公司代理人說“是”。法官繼續問:“那個聊天記錄是某月日晚上的是不是?”公司代理人說:“是”。法官說:“哦,你給 xx 解僱了再和他協商?你覺得這叫合法解僱嗎?”
後面,法官又詢問雙方是否有新的證據,公司代理人說:“時間太久了,能找到的證據只有這些了”。當天說完這些之後,我覺得挺好笑的。緊接著法官問我有沒有新的證據:我說沒有了。其實我有很多從未提交過的證據,但是,已經不重要了,我根本不需要提交什麼證據了,對方已經不攻自破了。
後面法官又念了一堆話,然後給我們發來庭審記錄,讓我們看。那個庭審記錄也是在小程式裡邊。屏幕上原本是視頻畫面,此時自動打開了一個新頁面,我快速的瀏覽了一下庭審內容,非常簡潔,庭審記錄員的文字抽象水平不錯,把公司方面代理人說的廢話精簡的很好。我的回答幾乎是一字不差的記錄了,精簡較少,因為我本身說的很精簡突出重點,沒有一句扯皮無用的話。
看完之後,我說:法官你好,庭審記錄我看完了。然後公司方面也看完了。法官說:你們翻到最後面,確認聯繫方式送達地址。我們口頭回復,說確認地址及聯繫方式正確。法官說:稍等,我操作一下,你們會看到頁面有一個簽字按鈕,在上面簽字並協商日期。此時,頁面底部露出了一個按鈕,我簽了字寫了。
後面法官說庭審結束,然後小程式視頻畫面自動關閉了,跳出了一個頁面,顯示整個開庭時間 14 分 22 秒。
二審開庭到收到判決僅 5 天!
6 月 28 號下午 5 點多開庭完畢之後,我心想:按照我律師校友的說法,應該 7 月底收到判決。沒想到 7.2 日上午就收到了判決書,當時我直接驚呆,速度太快了。快遞依然是郵政法院專遞。
此前這種快遞我收到過 3 封,分別是一審傳票、一審判決書、二審起訴狀,但都是工作日的時候,郵政快遞聯繫我,我給室友打電話,郵遞員在與我保持通話的情況下讓我室友簽收了郵件。
這次二審判決,竟然趕在周六上午,因此能親自簽收。我撕開之後,翻到最後一頁,看到:駁回請求,維持原判。勝的毫無懸念。
後話
下一步就看公司方面會不會按照規定的時間打錢了,如果沒打錢,我還得去申請強制執行,聽說強制執行也比較耗時。至此我的勞動公斷耗時也不過 1 年多而已。猶記得公斷階段,調解員給我做思想工作勸我妥協的時候說:你少要點錢,我還可以幫你跟公司協商調解,你不願意讓步,公司繼續跟你一審、二審托你 3 年沒問題。如今看來“也好還吧”。
我還有幾個同事也在公斷,當我們都拿到 2n 的時候,應該可以教傻逼公司做人了吧!